4.9 物流安检中心


4.9.1 物流安检中心应设置生产物资区和生活物资区、警察值班室、监控室等。
4.9.2 物流安检中心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生产物资区和生活物资区之间应封闭隔离,并应各自具备独立出入口,流线不得交叉;
    2 生产物资区应划分为原材料区和成品区,每区应设置卸载、安检、存储、装载等功能区域,各功能区域应相对隔离;
    3 生活物资区应有卸载、安检、配送等功能区域,各功能区域应相对隔离。
条文说明
    物流安检中心的设置要求主要是防止外来违禁品、违规品流入监狱及防止物品、食品交叉感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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