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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狱建筑设计标准 JGJ446-2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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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9 物流安检中心
4.9.1
物流安检中心应设置生产物资区和生活物资区、警察值班室、监控室等。
4.9.2
物流安检中心应符合下列规定:
1
生产物资区和生活物资区之间应封闭隔离,并应各自具备独立出入口,流线不得交叉;
2
生产物资区应划分为原材料区和成品区,每区应设置卸载、安检、存储、装载等功能区域,各功能区域应相对隔离;
3
生活物资区应有卸载、安检、配送等功能区域,各功能区域应相对隔离。
条文说明
物流安检中心的设置要求主要是防止外来违禁品、违规品流入监狱及防止物品、食品交叉感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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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1 总则
2 术语
3 场地设计
3.1 选址
3.2 基地
3.3 总平面
4 建筑设计
4.1 一般规定
4.2 监舍楼
4.3 禁闭室
4.4 伙房和餐厅
4.5 医院或医务室
4.6 教育学习用房及文体活动用房
4.7 技能培训用房及劳动改造用房
4.8 家属会见室
4.9 物流安检中心
4.10 其他服务用房
4.11 警察用房
4.12 其他附属用房
4.13 安全警戒设施
5 室内环境
5.1 自然通风和采光
5.2 隔声
5.3 建筑节能
6 建筑结构
7 建筑设备
7.1 给水排水
7.2 暖通空调
7.3 电气
8 建筑消防
附录A 罪犯厕所、盥洗室和淋浴间洁具数量
本标准用词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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